Cultural &Creative Industries Reporting Award, 2016
主辦單位:中華新聞記者協會
協辦單位:國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 主旨
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乃是當前國人的共識,為鼓勵新聞媒體工作者積極宣揚文化價值、報導精緻藝術、傳播創意開發、推升產業環境,並敦促政府在資源配置、法制建設、人才培育等方面做更有力的施政,以全面、迅速推動文創產業發展,達致「文化興國」目標。「文創產業新聞報導獎」創立目的是希望藉由媒體共同為社會注入一股正面力量,透過活潑與專業的題材報導,掌握文創產業發展的趨勢,提供推動策略參考依據,以拓展華文市場,進軍國際,打造臺灣成為亞太文化創意產業匯流中心之願景。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已邁入新紀元,整體產業發展環境可預期的將更趨於成熟。為此,本會特辦理「文創產業新聞報導獎」來肯定媒體工作者的付出,與鼓勵正向優質的新聞報導,進而帶動媒體影響國家社會的向上力量,並透過媒體力量來提升對教育理想之重視,讓在台灣深耕已久的文化創意產業躍上國際舞台,讓全世界了解華文的文化及創意。
二、 獎項類別
文創產業新聞報導獎分下列三類共16名,各頒贈獎金暨獎座乙座:
(一)平面新聞報導類:文創產業平面媒體(包括報紙、通訊社、雜誌等)新聞報導獎3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座。新聞攝影獎1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座。
(二)電視新聞報導類:文創產業電視新聞報導獎7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座。
(三)廣播新聞報導類:文創產業廣播新聞報導獎5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座乙座。
三、 評審標準
文創產業新聞報導獎之評審標準,首重新聞報導之迅速領先性、內容完整性及引導社會邁向文化創意發展之影響性。
(一)平面新聞報導類:凡平面媒體報導文化創意發展專文或攝影作品等內容足以促使國家文化提升、創意發展或提升文化與教育水準,引導社會趨向文創事業,具有卓越績效者。
(二)電視新聞報導類:凡電視媒體播出之新聞節目或專輯等,具有符合國家文化創意政策方針,或提升文化創意或發展文創事業方向者。
(三)廣播新聞報導獎: 凡廣播媒體播出之新聞節目或專輯等,具有符合國家文化創意政策方針,或提升文化創意或發展文創事業方向者。
四、 申請者資格
(一)由全國各新聞事業單位推介。
(二)由團體或個人申請。
(三)申請作品應為過去一年內發表(或播出)之作品為限。
(中華民國104年6月20日至105年6月20日止之作品)
五、 申請辦法
申請者請依照下列報名方式,檢附相關作品資料,向本會報名,如有缺件者,本會將不予受理:
(一)申請表暨作品內容說明(一式四份):
1.請詳細填具申請表格所列之各項資料,並須加蓋推薦單位、推薦人印章。如係共同完成者,亦同。
2.如有檢附企畫書等書面資料者,均視同申請表「作品內容說明」之補充內容,內容應就作品名稱、製作緣起與特色等詳細敘述。
3.上述資料均請以資料光碟方式,提供Word格式之電子檔案一式四份,以利審查作業。
(二)實物作品部分:
1.平面媒體報導類:請附實物作品暨影像掃描資料光碟4份。
攝影類作品請沖洗12*16照片4張、原始檔:電子檔光碟4份
2.電視新聞報導類:請附作品(DVD播放規格光碟)4份。
3.廣播新聞報導類:請附作品(CD播放規格光碟)4份。
六、 本會將遴聘學者專家及社會賢達進行評審,於今年7月28日在本會網站公佈評選結果,並訂8月13日(星期六)上午10時整在臺北市濟南路1段71號台北市立成功高級中學綜合大樓1樓視聽中心舉行頒獎典禮。
七、 申請日期:105年5月23日起至6月22日止。
八、 請於105年6月22日前,於申請資料上註明「2016文創產業新聞報導獎申請資料」,以郵寄或親送方式送(寄)至本會,本會地址:10075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34號。
九、 實施辦法及申請表格下載:
請至「中華新聞記者協會」網站之「2016文創產業新聞報導獎專區」下載,網址:http://www.cjatw.org
十、參賽的作品及所附資料,無論得獎與否,將不予退回。另為擴大活動之宣傳,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應授權本會就其作品做無償非商業性
使用與永久典藏。
十一、如有疑問,請打電話:(02)2341-6829或E-Mail至 cjatw12@gmail.com與本會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