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民法官協會二十餘位理監事及會員,12月9日由袁天明理事長帶領,前往位於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4號司法院進行參訪,受到司法院公共關係處派二名俊男美女公關同仁親切接待,現場入口處並以電子看板秀出「歡迎台灣國民法官協會蒞臨司法院」的海報。








此次參訪旨在認識司法機關的運作,透過司法院工作人員對建築歷史的巡禮介紹,並且在模擬法庭解析說明了法官、檢察官、書記官、被告等席位權責運作以及法袍顏色的代表意義,最後直接參觀法庭的審訊過程,讓與會成員對我國司法制度有更具體且深刻的認識。
參訪行程開端先在大門口仰首觀看這極具歷史古蹟意義司法院建築體。司法院大樓落成於1934年,至今己91年,即將邁入立日百年,前身為日治時期的「高等法院」,由知名建築師井手薰設計,是一座「日」字型三層樓建築,外觀有圓拱門,希臘柱與拱窗等古典建築原素,民國66年仿原樣增築第四層,為台灣建築史上重要的文化資產,內政部民國87年公告為「國定古蹟」。協會成員在導覽人員的引領下,欣賞了這棟結合了「帝冠式樣」與文藝復興風格的宏偉建築。





其次,進入司法院簡報室後,協會成員都認真觀看司法院拍攝的生動簡報及短影片,在後續的有奬徵答的搶答情況,可見一斑。











接著一行人進入模擬法庭,由台北地方法院書記官劉柏岑詳盡的介紹了法院組織、開庭流程、法庭配置及各角色職責。




說明如下:
法庭席位配置: 走進法庭,可以看見層次分明的席位安排,象徵著訴訟制度中的職權分配與審訊原則。
1. 審判席: 位於法庭正前方最高處,由法官(獨任或合議庭三位法官)入座,中間是審判長。法官居高臨下,象徵指揮訴訟與最終裁決的權威。
2. 檢察官席: 位於法檯下方,旁聽席看過去的右側,是偵探角色,偵察的主體。檢察官代表國家追訴犯罪,負責偵察、蒐證、起訴與執行。
3. 被告與辯護人席: 位於法檯下方,旁聽席看過去的左側,與檢察官席相對,象徵「檢辯雙方對等」,在法庭上處於平等的地位進行攻防。
4. 書記官席: 位於法檯前方偏低處,負責記錄開庭過程與筆錄製作,是面對民眾的第一線人物,打字要很快,考試一分鐘要達到110字以上才及格
5. 通譯席: 位於書記官旁或側邊,負責法庭事務與傳遞文書。
6. 證人席: 位於法庭中央前方,面對法官,以便接受法官、檢察官及辯護人的詰問。
法袍顏色代表不同專業: 在法庭上,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法律專業人員都會穿著黑色的法袍,象徵其職務莊嚴,但仔細觀察法袍各有不同的鑲邊顏色區分其角色與職責,法官是藍色、檢察官是紫色、律師是白色、公設辯護人是綠色、書記官是黑色,代表「墨水」,象徵書記官負責記錄法庭上的言行。
台灣法院目前設立了聯合服中心,民眾可以詢問各項司法司官司問題,還有遠距視訊、線上起訴等方式,自112年開始,更透過「國民法官」制度的推行,讓民眾走進法庭參與審判,帶入多元的生活經驗與價值觀,彌補職業法官視角的侷限。
本會會員最後在提問階段詢問,法院審判確定後,移回地檢署,由檢察官發通知依規定時報到,如果未依照規定辦理,會由警察拘提通緝,由於法院的審理都以書面送達為準,包括開庭等通知,目前民間住宅大樓林立,如果大樓管委會代收法院文件是否算是送達,答案是確定的,向法院請假,民事較寬、刑事較嚴,大約在十天前辦理,由法院核定,訴訟標的在五十萬元以下案件由簡易法庭審理。這次的參訪不僅增廣見聞,更是一次難得的法治教育洗禮。
2025/12/10 台北司法院 文:李蜚鴻 鍾國成 圖:袁天明 鍾國成 邱水文






























































































